2014 年 02 月 04 日
作者:史泰祖醫生
印籍女傭Erwiana懷疑遭本港的前僱主長期虐待,導致頭部及身體嚴重瘀傷。事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後,勞工處及警方立即派員前往印尼調查,涉事僱主亦被拘捕。當局能夠嚴肅處理事件,並承諾一旦證據確鑿絕不會對犯案者姑息,值得嘉許;但筆者認為,歸根究柢,政府對僱傭中介公司的監管力度不足,為外傭提供的支援亦不夠全面,才會導致外傭受虐慘劇。政府除須徹查是次案件,為受害人討回公道外,亦須對症下藥,嚴格規管中介公司,並強化外傭投訴機制,以加強對外傭權益的保障,避免同類悲劇重演。
巧立名目 濫收費用
「未工作,先欠債」是外傭遭受僱主虐待,但仍然啞忍的主因。根據本港的《職業介紹所規例》,僱傭中介公司向每名外傭收取的中介費用,不得超過其覓得職位後賺取首月工資的一成。然而,在本港懷疑有不少中介公司與境外公司聯手,巧立名目濫收中介費用,以致外傭工作前已負債纍纍。為了確保能夠收取費用,這些中介公司使用的手段層出不窮,例如規定外傭在繳清所有費用前不能解約,扣起外傭的護照以免外傭逃回家鄉,甚至要求外傭到財務公司貸款。外傭被沉重債務捆綁期間,若遭解僱更會無法償還欠款,所以即使受到剝削和虐待亦只能忍氣吞聲。筆者認為,現時的僱傭中介公司良莠不齊,部分中介的不良營商手法不但剝削外傭權益,亦令僱主得不到應有保障。政府須盡快檢討中介公司發牌制度,增設發牌條件,並加強監管他們的運作,嚴懲營商手法有問題的中介公司。
外傭不清楚如何適當地尋求協助,亦令虐傭事件難以被發現。若外傭遭受僱主不合理對待而作出申訴,一般須前往多個政府部門,包括處理外傭被虐待或性騷擾等刑事罪行的警務處,處理剋扣工資假期等勞工問題的勞工處,以及處理外傭逗留條件及簽證的入境事務處。因為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申訴過程也變得繁複,加上外傭在港人地生疏,即使有申訴渠道,亦感無從入手,只能向中介公司求助。惟由於本港大部分中介公司並未持有領事館的中介牌照,為免挑起事端,一般息事寧人,身處困境的外傭只能繼續啞忍。筆者認為,政府須為外傭設立一站式投訴機制,簡化申訴程序,並向外傭廣泛宣傳求助途徑,讓外傭在有需要時,能夠善用申訴渠道。
檢討政策保障權益
香港是法治社會,所有居民的自身安全都應受到法律保護,包括來港工作的外傭,故此虐待外傭這種違法行為是絕對不能容忍。當局必須盡快檢討現時的外傭政策,加強保障她們的權益。
事實上,外傭在本港很多家庭中擔當着重要角色,除了協助照料起居飲食,亦讓很多家庭成員安心出外工作,對香港的經濟及社會發展功不可沒。所以除了當局須正視外傭被虐問題外,香港市民亦應以包容不同文化之心,與家傭融洽相處,互諒互讓。
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