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調解精英盡在香港

2014 年 04 月 26 日

調解在本港已經推廣了一段時間,可以算是「落地生根」,3月律政署與貿發局共同舉辦了「調解週」及「調解為先、互利雙贏」研討會後,香港和解中心在43日至4日亦舉辦了「第三屆亞洲調解協會國際研討會」,主題為「調解新世代:法律框架及社會變遷」,超過20位亞洲調解專家來港硏討及分享調解議題,兩天會議共吸引了500位參加者,當中包括200位來自海外,單看數字已經見到調解在本港亦具吸引力。

是次會議是首次在本港舉行,亦是首個由非官方調解組織舉行的最大型國際會議,香港和解中心作為亞洲調解協會創會成員,擔任統籌整個會議的角色,會議得以成功有賴各方的鼎力支持,証明了調解在港的未來發展是相常樂觀和正面。

談到會議的內容,可謂相當廣泛,包括討論調解最新發展趨勢、所面臨的挑戰、民事司法制度及調解法律改革等議題,又討論如何在各大範疇滿足亞洲各地需要,透過硏討會,參加者不單了解調解在本港的最新發展,更可藉此了解鄰近亞洲地區如新加坡、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等的調解發展。

筆者作為認可調解員,當然不會放過學習更多調解知識的好機會,經外國專家分享後才了解海外地區使用調解服務,確實比本地使用得更多元化,並且將服務融入社區,例如菲律賓的代表透過圖片去跟大家分享當地的調解服務,他們設有「調解巴士」到不同地區協助解決糾紛,據知當地亦使用調解和仲裁解決不少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

其實亞洲調解協會的創會成員雖然來不同國家和地區,並且有著自己一套的調解方案去解決爭議,例如香港是採用促進式調解Facilitative Mediation,意思是調解員只是從旁促進調解,並不會給予爭議雙方任何意見,而新加坡是採用批評式調解Evaluative Mediation,調解員會在會議結束時定出爭議雙方誰勝誰負,跟仲裁Arbitration有異曲同工之處,但當大家在會議研討時,目標並不分歧,皆因調解還有很多互相學習的空間。

透過會議的分享,筆者認為有一點值得社會關注,是近來每年離婚的數字已經超越同年的結婚人數,當中不少離婚個案需要家庭調解員介入,反映到這個社會問題日趨嚴重,有關政府部門和非政府組織應該因應這個問題而想出對策。

總結,透過是次國際會議的交流,讓公眾對調解工作的理解及興趣,令更多本地認可調解員認識到海外調解情況,更鞏固及提升了香港作為亞太地區調解中心的形象。

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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