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方案置權於民

2015 年 05 月 04 日

作者︰葉劉淑儀女士 | 來源︰南華早報 

政改諮詢展開16個月後,香港終於進入追尋普選這個神聖目標的最後衝刺。剛過去的星期三,在拒絕方案的喧囂聲中和泛民議員離場抗議下,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正式由政務司司長揭盅。

在全國人大常委8.31決定的框架及特首必須「愛國愛港」的政治要求下,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可說是較預期開放,而且大大提高了泛民參選人獲提名的機會。

政府建議,提名委員會人數(1200)及界別分組沿用現時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安排。然而,有別於現行提名程序,方案中的提名程序設有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低門檻的「推薦」階段,只需120名提委會委員「推薦」,即可成為參選人。每名參選人最多只可爭取240名委員「推薦」,以確保不會有個別強勢參選人在「入閘」階段已擠走其他競爭者。

在此安排下,五至十人可獲「推薦」成為參選人,進入第二階段的較量。方案建議,每名提委須最少提名兩人,最多可投票提名所有參選人。換言之,每名提委可投2n (即參選人總數) 票,整個提委會最多可投12,000票。

這個情況下,為數不少的建制及泛民陣營人士均有機會獲得「推薦」。成功爭取提委會多數委員支持的三名候選人,即可晉身普選。

過去特首選舉中,每名選委會委員只能投一票,因而限制了他們所能支持的參選人數目。但在新的規則下,提委可投票數大增,比以往享有更多選擇,有更大自由度去撇除參選人政治背景的考慮,提名令人信服的人選。

這種投票方式被政治學家稱為「逐一表決」。聯合國秘書長候選人經安理會提名後,同樣由大會透過「逐一表決」產生。聯合國經驗顯示,「逐一表決」的好處是有助選出最少人反對、最能協調不同利益和界別、眾望所歸的溫和人選。

泛民陣營人士指,由於公眾無權提名,他們始終勝算不大,而且過去經驗顯示,泛民陣營參選人從選委會取得票數有限,最多僅為200票。但他們忽略了一點:因為採用不記名投票,即使是1200人的所謂「小圈子」選舉,結果一樣變幻莫測。

競選過程令候選人一言一行乃至最細微的舉措備受社會注目,能夠左右公眾觀感,最終改變選舉結果。2012年,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被普遍視作「受祝福」的特首接班人,但最終還是被現任特首梁振英拉下馬。箇中原因,主要就是唐英年在選戰犯下錯失,未能說服公眾及選委會他最能勝任特首工作。

另外,有批評者說,一旦接受了今次政改方案,日後便再無改進空間。他們忽略了關鍵一點——任何普及、不記名投票的選舉結果都是不能預計的,因此普選特首這一步本身已經是前所未有、勇氣可嘉的大改變。只要落實普選,本港政治生態勢必徹底改變。不論來自甚麼陣營,普選出來的特首在制定政策時,都要緊貼民意,急市民所急。與其為變而變,我們應待這個新制度塵埃落定,再按實際情形從長計議,探討進一步修改。

有意角逐特首的人士須通過競爭激烈的兩階段提名程序,最終經「逐一表決」晉身普選。雖然追求「開放」提名的人士對此會感到失望,但這個方案足以讓更多有望成為特首的人士爭取提名。我們不能排除泛民人士成功「入閘」的可能性。方案建議的制度給予港人相當大的選擇權,在北京與港人挑選特首的權力分配上,邁進了一大步。要實現這種新的權力配置,須有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投票支持。立法會議員須對港人負責,使港人可以一人一票選出自己的特首。實現普選是港人長久以來的願望,亦是改善香港管治的關鍵,這次政改機會彌足珍貴,不應白白錯過。

來源:南華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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