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美國人受歧視?(中)

2015 年 10 月 19 日

作者︰葉劉淑儀女士  |  來源︰明報
上篇談及亞裔美國人升學時遇到的歧視與其普遍較其他族裔取得更多成就有關。《經濟學人》的文章指有學者曾就此作追蹤研究,發現並非亞裔美國人天資較其他族裔優勝,而是憑其貫徹「勤有功」的精神而取得更高的成就。
另一個比其他族裔獲得成功的原因是亞裔美國人普遍重視教育,使其「社會資本」雄厚,子女更易獲得支援,從而達至成功。舉例而言,南加州有發行一本4吋厚的中文黃頁,詳列近千個提供補習及應試班的服務供應者;亦有研究受訪者回憶兒時家長經常在他們面前招待有博士學位的表親或鄰居,以及在不聽話時被家長威脅將他們送回中國接受更嚴厲的教育。在這種以美國標準而言屬於要求苛刻的環境中長大的亞裔美國子弟因而比其他族裔的子弟接受更多磨練,獲得更佳的成績。
然而,美國頂級私立大學每年所取錄的亞裔美國學生卻與他們優異的成績不成比例。有比對各大學入學數據的研究指出亞裔美國學生需要於SAT(美國一個標準化大學入學試)中比白人學生平均多得140分才能獲得私立大學取錄;反之,黑人學生即使較白人學生平均少得310 分,亦能獲私立大學取錄。
反觀加州公立大學系統,由於該州法律禁止公立學校於收生時考慮種族因素,故而其最頂尖的柏克萊分校及加州理工學院於2014 年所招收的學生中分別有41%和44%是亞裔美國人,收生比例與全美亞裔美國人擁有學士學位者佔總人口的比例相若。因此,不少亞裔美國人都懷疑長春藤大學等私立學校收生時事實上有為各種族訂定配額,以使大學可依循積極平權的原則取錄一定數目的黑人、拉丁裔美國人(Hispanics)、美洲原住民等。然而,哈佛等私立大學斷然否認,強調考慮種族因素只為確保學生可在兼容多元的環境中學習,是一個全面的收生制度。
今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同意再度聆訊一宗白人學生Abigail Fisher控告得州大學的收生標準涉嫌因積極平權而歧視白人的案件。截至9月為止,已有117 個亞裔美國人團體聯合就此案向最高法院遞交文書,支持Fisher 的論點。文章形容包括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內的數名最高法院大法官均不同情積極平權的概念, 故此Fisher 或有機會勝訴。到底此案對亞裔美國人有何影響,值得觀察。
來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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