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的善後工作(三)

2016 年 03 月 07 日

前文提及港英政府曾就1966年發生的九龍騷動進行兩次調查,最後提交《1966 年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和《地方行政工作小組報告》,詳細分析騷動的成因,認為騷動並非由境外政治勢力引起,而是香港內部積存已久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所致。至於67暴動,則由於港英政府很快便將事件定性為暴亂,並認定由境外政治勢力而非內部原因所致,因此只為事件作一簡單官方報告,稱許當時皇家警察的表現,而無分析暴亂的成因。

根據《1966 年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當時香港內部積存大量政治、經濟及社會問題。政治方面,其時香港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移民社會,大量居民往返中港兩地,欠缺歸屬感,並視港英政府為一個只為老家倫敦服務的政府,再加上當時的英國官員普遍有一種優越感,歧視華人,加劇官民矛盾;經濟方面,當時香港的經濟正值谷底,受通脹困擾,而且剛於1965年經歷銀行擠提,大量市民蒙受損失,銀行收緊銀根,地產市道疲弱,失業率上升。這些政經因素使香港社會氣氛動盪不安,對政府毫無信心甚至有所敵視。

至於社會問題方面,報告指出當時香港社會既無足夠房屋供應,亦無提供足夠的文娛康樂設施,為青年提供的服務不足,而一般社區的環境惡劣,導致市民無法安居,因而缺乏對所住社區的歸屬感。另外,港英政府並無一套完整的教育政策,無論大、中、小學或職業教育的學位皆不足,市民普遍缺乏接受教育的機會,因而降低的社會向上流動力,使市民缺乏對未來生活的憧憬和信心。以大學為例,在中文大學於1963年正式成立前,香港只有香港大學作為境內唯一的正式高等學府。67 年暴動的時候,香港有過半人口均為21 歲以下的年輕人,而很多參與暴動者都只有小學畢業程度的學歷,當中有不少人更是失業者。這些年輕人血氣方剛卻又因無法向社會上層流動而對將來感到絕望,最後便乘勢向社會發泄怨氣,成為暴亂的馬前卒。

有鑑上述問題,政府在研究騷動的成因後,推出一系列措施以挽救民心,除了舉辦大型文娛康樂活動和確立民政主任制度以穩定民心外,亦着手計劃教育、房屋、勞工保障等改革。下期將探討《地方行政工作小組報告》中如何改革香港管治的建議。

來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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