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展惹非議 房署物業勿拆售

2016 年 05 月 27 日

作者︰黃楚峰先生  |  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房委會因面對嚴重財政困難,在2003年宣布把轄下100萬平方米零售設施及約10萬個泊車位等共180項物業分拆出售。翻查紀錄,當局指分拆出售能夠令政府集中資源,履行為社會有需要人士提供資助公共房屋的主要職責,貫徹小政府大市場的整體施政方針。2005年年底,現改稱為領展的領匯成功上市,為房委會帶來340億元收入。

外判商營運手法 應加強監察

筆者理解領展的成立是基於獨特的歷史因素及環境。可是,領展近年大幅加租、外判管理、拆售物業等賺到盡的做法令市民難以接受,這些罔顧社會責任的行為受到社會各界普遍的譴責。

領展過往不斷大幅加租,趕走小商戶,商場店舖幾乎全數由連鎖集團進駐,剝奪市民選擇權。截止2015年9月,領展商舖的租金調整率則達29.5%。但同期的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字卻反映零售業樓宇租金在回落。領展在逆市之下仍然能大幅加租,實在有濫用市場優勢之嫌,經營手法有違自由競爭的大原則。

領展對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縱容外判商以加租及操縱街市內的零售價格等手法迫走小商戶。外判商的營運手法備受質疑。不少外判商會翻新街市以改善環境,提高競爭力。但有商販指工程實質上是為向小商戶加租製造藉口。有評論指,當小商戶難抵貴租遷出後,領展或承包商往往會安插旗下企業進駐,形成壟斷,減少市民的選擇。須知道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應停止包庇外判商的不法行為,並加強對外判商的監察,保障市民合理權益。

此外,房署與當年時為領匯的領展訂立的限制性契約事實上充滿漏洞,變相容許領展將物業拆骨出售。證監會在2014年提出放寬《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後,領展有更大誘因拆售旗下物業,新投資者以純商業掛帥模式運作,令人擔心會引發更多爭議。

增公營街市 予市民更多選擇

坊間一直有聲音要求政府回購領展。然而,由於領展的市值已超過1,000億港元,加上政府預料未來數年的庫房收入將減少,於現階段回購領展的可能性成疑。領展的經驗證明,以純商業模式營運及管理公共資產並不可行。政府不應將來再拆售房屋署手上任何的物業。同時要在所有由房屋署管轄的商場中,預留空間予本地產業,以支持本土經濟。

筆者也認為應透過增加市政大廈內的公營街市,為市民提供更多選擇。只是現時的食環署轄下的街市管理不善,營運環境欠佳、設備陳舊及空置率偏高。因此建議政府應設立受監管的獨立機構去營運街市以提升管理質素。

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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