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05 月 04 日
作者︰叶刘淑仪女士 | 来源︰南华早报
政改咨询展开16个月后,香港终于进入追寻普选这个神圣目标的最后冲刺。刚过去的星期三,在拒绝方案的喧嚣声中和泛民议员离场抗议下,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方案正式由政务司司长揭盅。
在全国人大常委8.31决定的框架及特首必须「爱国爱港」的政治要求下,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可说是较预期开放,而且大大提高了泛民参选人获提名的机会。
政府建议,提名委员会人数(1200人)及界别分组沿用现时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安排。然而,有别于现行提名程序,方案中的提名程序设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低门坎的「推荐」阶段,只需120名提委会委员「推荐」,即可成为参选人。每名参选人最多只可争取240名委员「推荐」,以确保不会有个别强势参选人在「入闸」阶段已挤走其他竞争者。
在此安排下,五至十人可获「推荐」成为参选人,进入第二阶段的较量。方案建议,每名提委须最少提名两人,最多可投票提名所有参选人。换言之,每名提委可投2至n (即参选人总数) 票,整个提委会最多可投12,000票。
这个情况下,为数不少的建制及泛民阵营人士均有机会获得「推荐」。成功争取提委会多数委员支持的三名候选人,即可晋身普选。
过去特首选举中,每名选委会委员只能投一票,因而限制了他们所能支持的参选人数目。但在新的规则下,提委可投票数大增,比以往享有更多选择,有更大自由度去撇除参选人政治背景的考虑,提名令人信服的人选。
这种投票方式被政治学家称为「逐一表决」。联合国秘书长候选人经安理会提名后,同样由大会透过「逐一表决」产生。联合国经验显示,「逐一表决」的好处是有助选出最少人反对、最能协调不同利益和界别、众望所归的温和人选。
泛民阵营人士指,由于公众无权提名,他们始终胜算不大,而且过去经验显示,泛民阵营参选人从选委会取得票数有限,最多仅为200票。但他们忽略了一点:因为采用不记名投票,即使是1200人的所谓「小圈子」选举,结果一样变幻莫测。
竞选过程令候选人一言一行乃至最细微的举措备受社会注目,能够左右公众观感,最终改变选举结果。2012年,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被普遍视作「受祝福」的特首接班人,但最终还是被现任特首梁振英拉下马。个中原因,主要就是唐英年在选战犯下错失,未能说服公众及选委会他最能胜任特首工作。
另外,有批评者说,一旦接受了今次政改方案,日后便再无改进空间。他们忽略了关键一点——任何普及、不记名投票的选举结果都是不能预计的,因此普选特首这一步本身已经是前所未有、勇气可嘉的大改变。只要落实普选,本港政治生态势必彻底改变。不论来自甚么阵营,普选出来的特首在制定政策时,都要紧贴民意,急市民所急。与其为变而变,我们应待这个新制度尘埃落定,再按实际情形从长计议,探讨进一步修改。
有意角逐特首的人士须通过竞争激烈的两阶段提名程序,最终经「逐一表决」晋身普选。虽然追求「开放」提名的人士对此会感到失望,但这个方案足以让更多有望成为特首的人士争取提名。我们不能排除泛民人士成功「入闸」的可能性。方案建议的制度给予港人相当大的选择权,在北京与港人挑选特首的权力分配上,迈进了一大步。要实现这种新的权力配置,须有立法会三分二议员投票支持。立法会议员须对港人负责,使港人可以一人一票选出自己的特首。实现普选是港人长久以来的愿望,亦是改善香港管治的关键,这次政改机会弥足珍贵,不应白白错过。
来源:南华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