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2 月 29 日
作者︰叶刘淑仪女士 | 来源︰明报
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发生了相当严重的骚乱事件,据闻最高峰时有近700 人参与, 2000 块砖头被撬起,有超过90 名警员及数名传媒工作者受伤,截至2 月17日,警方拘捕了72 人。今次是回归以来最严重的骚乱事件,不但震动全港,北京外交部发言人亦有作出评论。
事后社会有不少呼声要求政府调查骚乱的成因。有学者建议由政府委任一个由法官领导的独立调查委员会(Commission of Inquiry),亦有议员建议由立法会引用《权力及特权法》调查,我认为两者都不可行。就前者而言,香港的司法机构法官人手紧绌,之前已委托了两位法官(伦明高及陈庆伟)分别调查南丫岛撞船及铅水事件,调查工作动辄超过一年,现今再调动法官查旺角骚乱,将对法院人手构成压力。
后者更不适合,因议员有既定政治立场,难以撰写一份独立、客观、中肯的报告,而且调查委员会将难以在本届立会任期完结前完成工作。
话虽如此,在旺角骚乱发生后,我翻查过50 年前的《1966 年九龙骚动调查委员会报告》。当年的骚动主要发生在4 月5 日至8 日之间,触发点为天星小轮宣布加价5 仙。当时有一位报称为艺术家的无业者苏守忠于4 月4 日在天星码头绝食抗议加价,他的行为成功引起传媒的关注及社会人士的支持,有一些学生加入他的抗议行动,两位市政局议员贝纳褀(Brook Bernacchi)及叶锡恩(Elsie Elliott)亦有到场支持。苏守忠于4 月5 日被警察以阻街罪(Obstruction)拘捕,触发连串的示威游行,示威者游行至礼宾府、中区政府合署及中区警署,当中不乏学生、工人及无业者。后来警察继续以阻街为由拘捕示威者,触发连续两晚的暴动,警方宣布实施宵禁。骚动期间警察开了93 枪,发射了近1200 枚催泪弹,驻港英军亦奉召出动,但没有开火。事件中共1465 人被捕,其中323 人被判入狱。
港英政府为骚动善后出了两份报告,一份是由根据《调查委员权力法例》(Commissioners Powers Ordinance)(现称《调查委员会条例》,Commissions of Inquiry Ordinance)成立的调查委员会撰写,另一份则为《地方行政工作小组报告》(Report of the Working Party on Local Administration)。当年的九龙骚动与旺角骚乱有不少共同点,故此这两份报告在今天的香港很有参考的价值。
来源: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