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6 月 16 日
作者︰叶刘淑仪女士 | 来源︰明报
上期谈及南丫岛撞船事故和食水含铅事件揭露政府的监督工作流于表面,未能有效为市民大众的安全把关:南丫岛撞船事故经调查后发现有海事处高层以「新船用新例,旧船用旧例」的方法向船只批出牌照,而食水含铅事件经调查后发现水务署墨守成规,坚拒参考调查委员会专家证人的建议,使其在执行监督水质的职责时脱离实际,未有真正为市民的用水安全着想。
除了上述的两宗事件外,负责确保非自行评审高等教育院校在管治架构、学术水平和质素、师资、质素保证机制和财政状况的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纸上监督的问题。根据评审局的资料,该局以「四阶段质素保证程序」,即「初步评审」、「课程评审」、「学科范围评审」及「定期覆审」评核:首先,评审局会评估办学者是否能够达到其自订的目标及开办达到资历架构标准的课程;第二,评审局会评估进修课程的水准是否达到办学者自订的目标及符合相关资历架构标准的拟定学习成效;第三,评审局会根据办学者自我评检及确保已评审课程水准的纪录,评估该办学者是否拥有全面而健全的内部质素保证机制,以自我监察和评审课程;最后,评审局会每五年对办学者进行外部覆审,评估持有效「学科范围评审」资格的办学者是否仍然维持健全的内部质素保证机制。
乍看之下,上述机制环环相扣,理应可为本港专上院校的质素严格把关。然而,最近报纸报道明德学院出现财政问题、港专学院首年学士学位课程今年「零收生」、17间本学年有开办学士学位课程的自资院校当中有82%课程的实际收生人数均低于预期等问题,揭示评审局的评审制度或流于表面,未能真正履行确保非自行评审高等教育院校的财政状况稳健的职责,亦使人担心其在审批专上学院申请成为大学的要求时,评审过程是否只流于根据文件上所载列的要求「剔格仔」,又或类似海事处在批出船只牌照时,过分依赖受检者过往的评审纪录而作出决定。
诚然,政府职责众多,审阅文件亦是履行职责时的重要方法之一。然而,倘若官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官衙文」,则难免会在执行职责时脱离实际。此问题必须予以改善。
来源: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