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共享經濟

2017 年 04 月 28 日

Gobee.Bike近日以「共享单车」自居,吸引了不少传媒的目光。Gobee.bike将单车停泊于公众单车车位,予市民自行以手机扫描二维码解锁租用,每半小时五元,还车地点基本上不限。然而或许由于计划不周,导致出师不利:服务推出后,几日内已有部分单车损坏,零件被窃,甚至弃于河底。事态发展吸引了太多本地媒体的关注。

Gobee.Bike的营运模式实际上称不上是共享经济活动。JustPark创办人Alex Stephany在The Business of Sharing – Making it in the New Sharing Economy(2015: 9-10, 20)一书中为“分享经济”作了以下定义:

“The sharing economy is the value in taking underutilized assets and making them accessible online to a community, leading to a reduced need for ownership of those assets.” (共享经济是透过互联网释放明确善用的资产予社区,减免所有人拥有这些直接善用的资产的需要。)

Gobee.Bike非运用本来闲置的单车予社区使用,另加添置单车予用户租用。充其量只能说其租借模式比较新颖,是智能单车租借业务。和Uber不同,Uber的车队亦是其用户之道一此,公司本身并非车辆的拥有人。故此,Uber业务可以说是通过共享经济模式释放本来引入善用的资产(汽车),甚至是释放本来会被浪费掉的人力(驾驶员),为社会增加价值。

在北美,汽车可以说是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应运而生的租车市场自然相当可观。以Car2Go和Turo为例,Car2Go是公司提供戴姆勒(Daimler AG)一部分(即Smart和Mercedes-Benz )的车辆供客户租用,Turo则是用户将自己的私家车放在网上予其他人租用。其中正正刻划了智能租车和共享经济的分别。

Car2Go实际上是智能租车商的佼佼者,价格包含了保险,燃油和指定地点泊车费,租车过程全部以手机应用程序处理,按分钟收费,用户无需原点还车,只需将车辆停泊于城市指定范围内即可。其已评估停车场的地点和分布是靠从用户集合的大数据来做决定的。

Car2Go也不断和地区政府斡旋,希望地区政府允许用户在街道上停泊这些租用车辆,以方便用户。从这些角度来看,Car2Go既紧贴市场动向,又善用科技和大数据,甚至努力配合城市规划方便市民。却由于Car2Go的车辆全部属于其公司的,其经济价值不在于共享。充其量Car2Go只是一项做得十分出色的社区公用汽车生意。

反观Turo,其车辆全部都是用户自行提供,Turo负责配对车主和租车用户以及承保租用时期的保险公司。假设用户不是另外买车取代生财的话,Turo就令原本使用率不高的汽车得以恢复善用。这样的营运模式才符合共享经济的意义。当然以香港的Carshare计划为例,公用与共享的本质本质上虽然有别,但实际上可以混合混合。香港人口密集,甚至以公用汽车模式营运,而住宅大厦为单位,仍然有利可图。只不过把凡有共有成分的营运模式都挂上共享经济的招牌实在有重复视听之嫌。

细察Turo,Uber和AirBnB等新兴共享经济公司,可见军队经济的其中一个吊诡之处:总有用户尝试共享共享经济平台的方便来牟利,例如职业房东借AirBnB将手头物业转为非法酒店经营,或是有香港司机特意购置电动车做Uber生意糊口。这些手段虽然和共享经济的核心理念背道而驰,但由于公司只是从中抽佣获利,所以这些共享经济公司缺乏诱因抑压钳制上述手段。

Uber推出以来一直存在过多的新闻缠身,其中据称是抽佣过高,而司机若以Uber为正职,则取代相关成本后根本难以维生。但如果共享经济的主旨是释放多余的人力和资产的话,那么Uber甚至只提供了更多刻薄的经济诱因亦无可厚非。毕竟共享经济不是以智能方式取代旧行业,而是借用科技释放本来难以善用的人力物力。

共享经济令人惊奇的向往之处在于善用闲置资产资本,并在不耗费额外社会资源的情况下产生更多经济价值。若果我们对共享经济的共识缺乏扎实的认识的话,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就会容易失焦,甚或本末倒置。现时大量共享经济的公司或会刻意与现有法规例对着干;若政府有意识释放共享经济市场的价值,理应制定符合共享经济原则及香港社会现实情况的新政策将之规范,例如为Uber司机设立最高工时,或强制要求AirBnB户主必须与住客同时于单位内部居住等。唯有如此,方能维系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释放共享经济巨大的潜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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